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2年度社科普及和学术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的通知
来源: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22-03-30      阅读量:     次

各县(市)社科联,市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各社科普及基地: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苏省社科普及促进条例》和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盐城市委关于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盐发〔20215号)有关要求,鼓励与支持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学术活动和社科普及活动,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现就做好申请2022年度学术活动和社科普及项目经费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社科类社会组织主题活动项目资助。面向市社科联业务主管的社科类社会组织。主要项目有:

1﹒学术会议。一是社科类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及省级学术会议;二是围绕盐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的学术沙龙或学术研讨会;三是社科类社会组织联合主办、参会对象主要为多家社科类社会组织会员的学术会议;四是围绕重大纪念日、重要节庆举办的学术活动;五是社科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和专长开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专题学术研究或决策咨询。

2﹒学术著作。主要指社科类社会组织组织编撰和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教材、工具书、外文著作、论文集等汇编作品、再版作品以及与社科类社会组织学术宗旨无关的会员个人著作不在资助范围。

3. 课题调研。以社科类社会组织课题组名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实践问题进行调研,形成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或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4. 理论宣传。以社科类社会组织名义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等开展的理论宣传活动,包括微故事征集活动、宣讲活动等。

5. 党建活动。以社科类社会组织名义,围绕社团党建工作开展的研讨会、学习会、座谈会、红色教育和主题党日等活动。

以上所有资助均不接受个人申报,申请资助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应在2021年度社科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社科普及项目资助。面向全市各县(市)社科联、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各社科普及基地。项目主要内容有:

1﹒社科普及特色活动项目。围绕年度全市社科普及宣传主题和提升公众人文社科素质,结合单位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组织开展的有较强社会影响的活动。一是适应江苏“十四五”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需要,大力开展的理论宣传、演讲比赛、红色征文、知识竞赛、社科成果展示、文博展览、社科普及短视频、社科书市、图书漂流、书画摄影展、读书班、文化交流考察等;二是体现本地区、本单位特色的社科知识“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活动。

2﹒社科普及品牌讲坛项目。一是结合盐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举办的大型人文社科系列讲座,且已形成一定品牌影响;二是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打造的社科普及品牌讲坛;三是致力于挖掘盐城地方文化资源、培养本地讲座人才、丰富群众精神生活而建设的特色品牌讲坛。

3﹒社科普及载体创新项目。一是选题新颖,图文并茂,将学术性、实用性、知识性和通俗性、趣味性、可读性相融合的社科普及读物;二是借助大众传媒、公共场所打造的传播人文社科知识和宣传社科普及的品牌专栏、节目或视频;三是运用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与社科普及融合发展的创新项目。

4﹒社科普及创意产品项目。一是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党和国家发展理念、方针政策、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品;二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而策划开发的社科普及宣传品;三是推动社科普及宣传和人文社科知识教育、传播的各类创意产品。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向市社科联提出申请,市社科联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一)社科类社会组织主题活动项目资助:1每个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不接受单项研究课题作为项目申报。多家社科类社会组织联合主办活动或出版学术著作,由排位第一的社科类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其他社科类社会组织仍可申请其他项目。鼓励多家社科类社会组织联合申请。2所有申请项目须在10月底前完成(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须提交完整的书稿);3请认真填写《2022年盐城市社科类社会组织主题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表格可在盐城社科网下载。4请于425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送至市社科联学会工作部2330室。

(二)社科普及项目资助:1各县(市)社科联可申报3项、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各社科普及基地可申报1项,有关社科类社会组织和社科普及基地申报须报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需认真填写《2022年盐城市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表格可在盐城社科网下载;3申请项目须在10月底前实施,请于425日前,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将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送至市社科联学会工作部2330室;各县(市)社科联、各社科普及基地将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送至市社科联《黄海学坛》编辑部2324室。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组织:获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时应在项目活动现场或完成的项目成果等载体上明示该项目为盐城市2022年度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举办有关活动时应提前向市社科联报备,市社科联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员至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受资助的单位须按照申报承诺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市社科联报送活动信息和研究成果。

(二)资助金额:市社科联拟从年度社科专项资金安排不少于20万元用于项目资助。重点项目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5000元。具体资助经费数额可根据受资助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社会效果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经费管理:资助经费按《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资助经费由市社科联统一拨付至各单位账户,受资助单位届时须提前开票(加盖印章)提交市社科联学会工作部。资助经费使用由各受资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专款专用,如违规挪用资助经费,将取消今后两年的申请资格。

联系人:沈碧云,电话:86662330

          琴,电话:86662324

 

附件:12022年盐城市社科类社会组织主题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22022年盐城市社科普及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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