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社科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市直科协,驻盐高校社科处,市社科联所属社团、社科普及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学术交流创新,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营造浓厚学术氛围,根据《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盐科协〔2024〕31 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实施细则》(〔2024〕39 号)(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市科协联合市社科联开展2025年度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盐城举办的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学术活动。具体申报项目类型类别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
在盐城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技型企业、社科普及基地等非政府机构,并作为学术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或协办单位。
三、申报材料
1.《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包括:发起单位批准(授权)文件、发起单位及申报单位情况介绍、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活动方案、经费预算及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
3.《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电子档。
相关文件登录市科协网站(http://kx.yancheng.gov.cn/)或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ycskl.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市社科联通过会议评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并与立项单位签订《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验收。所有立项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结项验收。通过集中评审、研究审议、社会公示等流程,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并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严格对照《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材料完整、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且具备明确的预期成果。严禁多头申报,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每个单位申报市级学术活动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类型学术活动申报数量不限。经费预算低于3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结项验收时,若实际支出低于3万元,将不予资助。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类申报项目报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联系人:方大可,联系电话:86662426,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426室,电子邮箱:yckxxhb@126.com。
2.人文社科类申报项目报至市社科联编辑部,联系人:高齐,联系电话:86662324,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324室,电子邮箱:ycsskl@163.com。
附件: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
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2025年7月8日
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 33KB